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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莎莎比乔麦低一届,现在还在校就读。

论长相和身材,李莎莎不如乔麦。

但她比乔麦会打扮,会来事儿,会服软,性格更招男生喜欢,不像乔麦总是素面朝天,看起来柔弱,骨子里却很倔强。

当年乔麦在系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有点小名气,李莎莎明知她和陈陌交往,却还是出手勾搭。

对于把陈陌撬走一事,李莎莎非但不觉得愧疚,反而引以为傲,这证明了她比乔麦有魅力。

后来在校园里偶然遇见,她也会像今天这样,故意找乔麦说话,阴阳怪气几句。

乔麦是一万个不想搭理她,像李莎莎这种人,越搭理她她就越来劲。

可今天陆之和在,又是公共场合,她也不好表现得太生硬冷漠,表面功夫总是要做一做。

“是你啊。” 乔麦扯开嘴角,皮笑肉不笑:“有什么事吗?”

李莎莎把陈陌胳膊挽紧了些,笑说:“没什么特别的事,就是过来打个招呼。”

乔麦假笑两声,没再接话。

李莎莎侧头看了陆之和一眼,眸子微微发亮,好奇道:“学姐,这位是?”

乔麦一时语塞。她和陆之和的关系该怎么定义?似乎不是朋友,更算不上恋人。

干咳一声,她掩饰地摸了摸鼻子:“是我的客户。”

客户?陆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来,似乎有些不悦,但并未开口。

李莎莎闻言轻笑:“这么久不见,学姐变幽默了,都会开玩笑了。”

她说着拍了拍陈陌手臂:“看吧,我都说学姐有新对象了,不会介意以前的事,不用尴尬。”

陈陌表情僵硬,没敢看乔麦。

李莎莎再度看向陆之和,松开挽着陈陌胳膊的手,朝他伸过去:“你好,打个招呼吧,我叫李莎莎,是乔麦的学妹。”

陆之和微微掀起眼皮,扫了李莎莎一眼,随后收回视线,不动如山地坐着,完全没有要给对方面子的意思。

气氛一时凝结。李莎莎的手僵在半空,进退两难。

这时陈陌有了动作,他抬手抓住李莎莎腕子,一脸只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表情:“走吧,招呼也打过了,别打扰人家吃饭。”

李莎莎还要再说点什么,结果被陈陌生拉硬拽地带离了桌前。

见两人走远,乔麦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,看向陆之和:“不好意思啊,是我以前的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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